关于开展全校办公资产配置专项盘点清查的通知
关于开展全校办公资产配置
专项盘点清查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、各部门:
为精准掌握全校办公资产配置、使用及存量现状,夯实资产账实相符基础,防范资产闲置浪费与流失,提升资产使用效益,依据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及学校资产管理要求,决定开展全校办公资产配置专项盘点清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清查范围及核心内容
1. 清查范围:各单位、部门办公场所内在用、闲置、待报废的各类办公资产,及管辖范围内公用办公区域资产。
2. 核心内容:核查配置规范性(是否超标准配置及原因)、账实一致性(台账与实物信息是否对应)、使用状态(在用、侍报废、闲置等资产存量)、权属清晰性(是否存在擅自调拨、转借、处置资产情况)。
二、盘点清查工作时间安排
1. 自查梳理(2026年1月8日—1月17日):各单位指定专人建资产台账,逐室逐件自查,填写《内蒙古艺术学院办公资产配置情况清查登记表》,梳理问题及原因。
2. 汇总上报(2026年2月27日—3月16日):完成登记表审核、签章后,将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;逾期未报视为无资产或自查无问题,后续核查发现问题由部门承担全部责任。
3. 专项核查(2026年3月17日—3月31日):国有资产管理处组建核查小组实地核验,对自查不认真、数据不准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。
4. 总结整改(2026年4月1日—4月10日):汇总清查情况形成报告,督促问题单位整改,建立长效管理机制。
三、工作要求
1. 落实主体责任: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,指定专人负责,确保摸清资产底数,不瞒报、不漏报、不虚报。
2. 确保数据精准:严格对照配置标准及管理规定核对实物,如实填报数据,做到账账、账实相符;超配及闲置问题需说明情况并提整改思路。
3. 严守时间节点:按要求完成自查、上报等工作,逾期未完成或自查流于形式的单位将上报学院通报;核查确认超标准配置的单位,当年不予受理其办公资产采购申请,并暂缓后续配置审批。
4. 健全长效机制:以清查为契机整改管理薄弱环节,严格执行资产配置标准,规范领用、登记、处置流程,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。
内蒙古艺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
2026年1月7日
附件一
办公资产清查明细表 | |||||||||||||||
序号 | 资产编号 | 资产名称 | 资产 | 产权是 | 盘点 | 原值 | 累计折 | 盘点 | 品牌/型号 | 财务入 | 使用部门 | 使用人 | 存放地点(名称) | 资产 | 备注 |
资产盘点员: 分管资产工作领导: 党政负责人(签字盖章):
填表说明:产权归属清晰:无产权纠纷的固定(无形)资产填写“是”,否则填写“否”;盘点结果:按 “盘盈”、“无盈亏”、“盘亏” 选择填列;资产现状:按“在用”、“出租出借”、“闲置”、“毁损待报废”、“其他”选择填列;备注:配置资产是否超标,不超标不填,超标写明超标原因,并另附佐证材料。
